僱主可唔可以安排輸入勞工喺唔同嘅地點做嘢㗎?

唔可以! 輸入勞工 嚟到香港之後,一定要直接受僱於批准佢嚟嗰位僱主,做返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份標準僱傭合約 寫明嘅職務範圍,同埋喺指定嘅地點做嘢㗎。絕對唔可以俾其他公司或者判上判嘅公司請佢,亦都唔可以轉僱主或者轉職位㗎!即係話,嚟得做 外勞香港,就要做死一份工同一個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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