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哋係餐飲集團,有好多間分店,應該用邊間公司名義申請?點樣可以集中管理?

對於集團式經營,我們通常建議以實際支付薪金(出糧)的子公司名義作為申請主體。在遞交申請時,必須同時附上母公司及旗下所有相關分公司/分店的名單及商業登記資料,向勞工處主任清晰說明集團的整體架構和人力需求。勞工處會審視整個集團的本地員工與外勞配額情況。這樣有助於統一管理配額,並在集團內部根據需要進行合理調配(須提前申請)。港通外勞,擁有處理大型集團申請的豐富經驗,協助您整理複雜架構文件,與勞工處有效溝通。集團申請查詢,請致電 9826465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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